經濟不景氣,許多消費者不僅面臨信用卡債高築的壓力,一不小心還可能陷入追債公司巧設的陷阱,蒙受雙重損失。專業律師指出,如果有的消費者在同一信用卡公司有幾個帳戶,追債公司會把它們合併起來追債,但這樣做是沒有法律依據的;同時若遇到有「只要付35%的欠款就將債務一筆勾消」這樣內容的追債信,也應謹慎,因為這很可能只是追債公司分比例收賬的策略,過一段時間消費者仍會被追討餘下的65%欠款。
律師朱益民28日表示,包括上述的追債手段在內,許多追債公司的策略在法律上都站不住腳,在他們的反覆騷擾下,消費者常被弄得心煩意亂,不經意間蒙受不必要的經濟損失。他還指出,今年疑似追債詐欺案比五年前多出一倍多。
在一個案例中,陳先生在美洲銀行(Bank of America)有兩個不同的帳戶,一個欠3333元,一個欠3364元。他在兩個月前收到兩封來自芝加哥追債公司Leading Edge Recovering Solution的帳單,分別代收他欠美洲銀行兩個帳戶的錢,但帳單上卻不寫美洲銀行的帳號,而是追債公司新造的帳號。又過了一個月,該公司又寄信來,又用另外一個帳號追一筆6698元的欠債。陳先生一時搞不清究竟該還那一筆數目。
朱益民表示,追債公司就是想渾水摸魚,讓消費者重複還錢,但該公司提供的三個帳號都沒有追債依據,因此如果該公司不書面解釋清楚,陳先生有權要求對方停止追債,並反控對方。
在另一案例中,追債公司提供給趙先生一個「只要付35%的欠款就將債務一筆勾消」的「優惠」,但內文還有「該優惠可能隨時終止」的字樣。趙先生在電話中按該「優惠」與對方達成和解協議,並通過電話付錢。但過了幾個月追債公司又來追同一帳戶餘下65%的欠賬,趙先生提出已在電話裡和解,對方卻說「你來電時這項優惠已經過期」。
朱益民因此指出,消費者在還欠債時應避免用電話或網上還款,最好用支票還款,方便留下紀錄,而且還款前一定要求對方先寄來書面和解協議,消費者再根據協議還款;如果還不放心,還可以把還款協議、支票的複印件寄給欠賬的銀行,與之核對;如果銀行發現追債公司或其所用策略有詐,也會制止消費者的還款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