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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0-2-16 02: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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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想,如果这样都会让我输了这场官司,这样的国家还有什么可以留恋的?居留权对我更毫无意义。这个国家如果这样民主倒退,警察都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法律成了个空架子,市民权利根本得不到保护,种族歧视问题无法解决,那天说不定就会有更无法、更谎唐、更具歧视性的事发生。如果这样的话,这种生活环境如何让人活得安全和幸福,咱们不如趁早换个地方。' l. Q' e% F' |, \6 m
+ z+ b; m# h, r* W如果我赢了这场官司,说明这个国家的法律和民主确实还是真实可信的,这样我们应该告诉那些无端地怕警察的华人,别再承受别人欺负,应该敢于向欺负你的警察、或者歧视你的其他政府官员讨回公正。让更多人懂得使用法律工具,如果有更多的合法投诉,不轻易屈服认罪认罚,整个族裔的人都会得益,都会获得更多的平等和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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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我也不知道我面对的是一个失控的国家机器还是仅仅只是个别的一个滥用权力的小警察,或者只是一个种族主义分子和暴徒。如果程度严重到可能要命的地步,看来是个时候,准备立个遗嘱了。:P当那个警察随随便便地把手铐用在我的身上的时候,我就没有退路了;我们双方现在就象罗马角斗士一样,被法网所困,最后只有一个人可以带着胜利和尊严离开——因为我输了,我有罪要受罚;但如果我赢了,他反过来就要面对滥权和伪证的检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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