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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gws110

我在纽约的“犯罪”经历(现实发生-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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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22 14:00: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一直都在关注楼主的这个事件, 经常查更新, 但论坛升级之后要1000的积分榜才能看, 天!   ...
% P/ U# M7 o6 w. x' g' p! `5 hrogerbw 发表于 2010-7-22 10:42
7 l, @% G) ~9 S
7 q: P' d/ X0 s3 M

; s2 e9 q# }( {! a6 d) Y7 _+ J* w# F有些资料只有高级会员才看得到,其他人暂时不能看到,请原谅。+ _6 X' ]% C, a6 m
但是基本事实情况都已经公开。7 o2 f; P: m( L' H; @
 楼主| 发表于 2010-7-23 13: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太理解,这个简单的案件,为什么搞得这么复杂。哈哈,也许复杂点好吧。。
 楼主| 发表于 2010-7-29 10:36:41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注意到CCRB的立案书上写那个警察名前加了个S/O,S/O意思是什么?suspended officer?如果是这样解释,这个警察被停职或者至少被停职过了。从CCRB的文件中最后对这个警察的头衔简称是:S/O。正常应该是PO。但是,尽管如此,他还是没有事吧。7 q' d: m+ k" U
发表于 2010-7-29 22:42:2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wushu 于 2010-7-29 22:44 编辑
& v5 B) V' T4 _( ]1 t$ u
/ m; l* ?. }1 b# G( _3 E官官相护又不是只有中国在做...
% Q7 j, b; S: U. v华人的老移民有些许地位,也不会相助,
. D% y; e9 V# L4 _+ h& z! R# ]这也是孙中山先生在百余年前说过的:中国人是一盘散沙...9 {8 u( v  ]/ M
至今也不会让其他民族瞧得起的原因之一!7 a9 e* V# w( U9 A$ q; [
还记得20年前的纽约市警察局长曾经说过:你们华人每天死一百个我们都不管...之类的言语.7 t( r+ E' B. K/ p8 ]* x! I
华文报纸媒体不是达官显贵之事,也不会继续跟踪仗义执言的!
$ c- D, g  r* ?1 I3 I4 C
发表于 2010-7-29 23:27:50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CCRB、OCD、IAB... 都是官官相护,最好的办法就是把这恶棍逼到被告席上,面对面质问他,让他交待清楚。
 楼主| 发表于 2010-8-18 21:59:30 | 显示全部楼层
抽空回顾一下:上月向司法部民权司、纽约州总检察长民权局重新寄出了整理后的投诉资料,这次做了一些整理确保投诉容易看一些、资料完整一点,仍然不相信在这样事实简单、证据确凿的情况下,还可以让这一群犯罪警察逍遥法外。  V3 K- |! j5 [& q" `: a
我只能说:从一个警察越界到现在是一群警察越界了,难道说真的是做好警察不易,做恶警察不难?难道躲在蓝色制服后面的就可以驾驭法律?- y* ?4 a1 k1 B) e$ k& t

9 M  o+ f$ z/ a) @, D$ v不过有一点是不会变的:在这个事件中没有赢家。说个有哲理的话:做恶的人越过火,下场越惨。
& @. d9 w# k# [+ M' |' A4 H* V' P0 ?; Y7 P+ _3 @
因为,在法律上,他们的真正对手不是我个人,而是不可否定的法律事实。在法律体系中的胜者,永远都是可以被证明的事实,这是不可推翻的法律规则,社会规律。
; Q& O, Y0 j5 r: R  j3 y- j2 [9 p1 @: L! g
非常非常地相信:也许在这个事件中,他们还不会这么快受到应有的惩罚,但是惩罚一定会有的。; u9 v7 I- m) A$ a

. u3 Z7 W. L' r3 _5 {1 L
 楼主| 发表于 2010-8-23 16:31:1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司法部受理了投诉,他们的调查单位是联邦调查局。呵呵,这个案件就会变成是FBI案件了。想一想,FBI是不会去处理这样的小案件。; s4 U# {* L& G& R5 C: `

1 u' z9 m. k+ j( H好象会这样:如果FBI不处理这样的小案件,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司法部通常会与地方检察官协商管辖权的归属,可能还是纽约州检察长办公室的民权司负责调查了。
1 x; z8 Y: e1 `' C* M
; H  ^) f  c& K) A3 c/ q7 t案件虽然会重新回到地方检察长的管辖,但是至少是有记录的案件。如果司法部受理了,至少这一点我们也能够有些知足了。
2 r( N8 r! l  i& v3 w6 I
1 z: c% h; ~0 V4 V  {回到案情中,现在的新问题:如果两个负责OCD调查的长官在OCD调查中有不当行为,他们是不是也把自己的前程也绑在这个案件中了?他们的“警察兄弟情”能不能构成共同犯罪故意?如果还有其他长官在调查中必须有签字,可能会是分局长或者更高级别的。他们会如何应对这些调查?
! [/ `% g, y1 @' i2 b( x: s/ _+ m% C; ?" Z2 |* l" N- a
这里的可能罪名已经涉及到:伪证罪、滥用职权罪、渎职等等,好恐怖的罪名哦。他们这样的整体结伙,确保他们不受法律制裁,至少目前看来是成功的。7 ~8 m5 d- e: Z0 x
; I( b4 Y# s" g0 i6 T
不过能不能够经得起长期的考验就很难说了,纽约市前警察总长在下台后照样被定罪判刑,是个不错的正面例子。$ v, @3 J3 Q6 r! ?& g* }+ W

+ c. D7 G% e" z6 B这时候必须先提一个“法律陷阱”的说法,就是想害人者设下罪状陷害别人,结果到头来却把自己套进去——害人者害已。3 o  ]0 y6 f0 q4 v3 s
) N6 x/ }5 A, F5 B* D0 F, M

. v3 n7 \& p  g+ K  E呵呵,好象比较有意思了。
: U+ w  N' j) f. O  t* P
发表于 2010-8-23 17:37:26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想看到像美国电影和电视剧所拍的一样,检查司法等坏分子,最终被判刑或者被干掉~3 B. e& k' _3 S
good luck!
 楼主| 发表于 2010-8-26 17:34:18 | 显示全部楼层
纽约州总检察长办公室今天打电话过来,明确表示这不是他们的案件,他们不接受对个人的投诉,但是他们表示这已经是比较严重的案件了,明天这个总检察长办公室的人会把案件转到其他部门,并和其他一些部门的人谈,包括前面的财产案件处理等等。并不断地建议去找律师帮助,看来律师公会在刑事法律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还没有看出来与警察违法有直接的关系。* B( i9 W9 \* x) ^
" d5 o" P% l3 V5 V4 N
虽然总检察长办公室表示不接受对个人的投诉,但要他们管辖还是有可能的:达到分局级别的种族歧视案件就是他们的调查案件了。目前这个案件已经是闹到分局级别了,要说是种族歧视也是可以证明的。不管如何,从这个现象看来,至少投诉还是有点反应的。明天看他们会说什么吧。
0 u( m# a/ |* Y+ ]2 H* ^
 楼主| 发表于 2010-10-26 00:46:10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我好怕怕。再写信给奥吧马,让他来保护我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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