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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星岛日报 本報記者廖國文紐約報道:一名在紐約市房屋協會 (NYCHA) 任職約40年的華裔女員工,以受到種族及性別歧視狀告僱主,強調上司因為她的華裔血統,多次否決她的晉升機會,並迫使她面對惡劣及充滿敵意的工作環境,翻查紀錄,原來過去30年來,她已作出不下10次的內部投訴以及訴諸法庭,不過,紐約州高等法院綜合她的案件一同審理後,因指控理據不足撤消她的訴訟。) T, X; t) u; ^/ T. u
案中原告陳愛美 (Amy Chin音譯) 早于1981年已受僱于紐約市房屋協會擔任助理會計一職,1991年她首次向協會的平等機會部門投訴,指因為她的華裔血統,所以一直沒有晉升機會,但最終被駁回。
1 B: V$ f4 \: o, [# Q$ r 兩年之後,陳愛美被晉升至管理階層,屬M-1職級,擔任會計部的主管,2001年她再度向平機部門投訴,指控直系上司Thabet種族歧視,但也被駁回。1 B5 X5 l2 z0 ^3 X* f7 ]8 d
2003年當Thabet升職時,陳愛美希望能接他之位,不過,據陳愛美表示,Thabet一面說由不得他來決定,又叫她別再投訴,還說一個華裔女性,影響力當然及不上白人、猶太人及意大利裔的員工,但Thabet斷然否認。
# b: [! y( b3 p 翌年,Thabet的空缺由另一個部門的同事Pigott同級調職頂上,陳愛美認為此舉涉及報復及種族歧視,去信Thabet投訴,對方回應缺乏事實根據。
7 @8 m0 L! \3 f 同年,陳愛美有兩次調職機會,但被她認為是變相降職以及履行較低層次的工作拒絕,她堅持要在同一部門獲得晉升。9 {# R+ e$ l1 k, D, P6 u
不過,2005年陳愛美與10多名同事,被調到另一個營運部門,而其原有的部門亦要改組,雖然她的職級、薪酬及福利沒有降低,但她直指這是針對她的報復行為。
: b# x3 c" U( |+ [. v' s4 j 陳愛美表示,新上司專門安排一些非她專長的工作、又不容許她請假探看在醫院的父親,還經常惡言相向、諷刺她的華裔口音及飲食習慣,使她處身在一個充滿敵意的工作環境之中。; k; w P3 s% @* p( J) J* s% X& U
2006年陳愛美入稟聯邦法院控告市房屋協會種族歧視及針對報復,但被法庭駁回,兩年後陳愛美再以相同指控入稟紐約州高等法院,還加多一項敵對工作環境的申訴。/ m4 y! e% L4 Y3 g. t
陳愛美更指出,從1995年至2005年間,財務及合計部門沒有一個華裔員工得到提升,然而,2006年至2010年間,至少有7名華人獲得升職,她認為這是她向平機部門投訴後的成果。
* m" ]. D: i( G9 f9 P( x 不過,法庭認為,陳愛美的指控,都缺乏充分的理據,難以證明其僱主及上司的行為,涉及種族歧視、針對報復及故意製造敵對工作環境,故此接受市房屋協會的動議,撤消她的指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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